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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城市生物安全风险分析——威胁、暴露和脆弱性的视角

发布时间: 2021-01-19 23:24: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生物安全风险指与生物及生物技术有关的各种因素对人类健康、生态系统,以及政治、经济、社会等所产生的影响和潜在风险,涉及传染病、实验室生物安全、转基因动植物问题、生物恐怖袭击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提升我国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实践中,可从威胁、暴露和脆弱性等维度建立生物安全的评估模型,并由此科学评估我国城市的生物安全风险。

 

一 生物安全风险分析、评价和管理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条款中“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其实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从现实情况看,“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所面临的危险和内外威胁总是存在的,这里的“相对”应是危险或威胁因素在时间维和空间维上存在不同分布而进行比较的结果。因此,应当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框架下,建立对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各项国家安全领域的评估体系。事实上,安全与否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维度来认识,一个领域“是否安全”既是威胁、暴露程度、脆弱性等要素所决定的风险的客观状态,也是人们基于现有的和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的比较作出的主观评价。

   

    威胁是指产生危险的因素,它可以使我们认为有价值的客体遭受损失。威胁具有客观性、主观性、指向性、不确定性和隐蔽性。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首先,此次疫情是一个典型的生物安全事件,作为流行病的传染源,新冠病毒对人类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它具有客观性。第二,威胁的主观性是指造成威胁的主观故意性,比如生物武器袭击的威胁就具有人为的主观性。当人们猜测讨论此次疫情是否是由某个国家故意造成的时候,也是在讨论它的主观性。第三,威胁的指向性是指客观或主观上某个危险因素构成对谁的威胁。比如新冠病毒对人类是威胁,但是对其他动物可能就是不是威胁;再如一国制造了某种武器,一些国家认为这是针对自己的威胁,而另一些国家不认为这构成威胁。第四,威胁的不确定性是指危险因素的存在和发生在时间、空间及强度等方面存在概率分布。在疫情发生之前,我们并不能准确预测它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和强度暴发。最后,威胁还具有隐蔽性,当我们试图发现某种威胁时,它往往是遮盖的、隐藏的,不容易被直接观测到的。

 

    暴露是指承受危险的主体进入威胁的作用范围,它是联系受体和危险的关键因素。前文提到,威胁具有时间和空间的作用范围。比如,夏季南方省份有暴雨的威胁,如果我们这个时候选择去这些地方,就会进入到暴雨的作用范围,也就是暴露在暴雨的威胁之下。冬季,北方地区雨雪后道路湿滑,如果要开车上路,就会暴露在道路湿滑的威胁之下。但同时,人们可以选择避免暴露或者减少暴露。如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也就是减少健康人群对于病毒的暴露程度。戴口罩、居家减少外出、暂停交通运输等,都是避免或减少暴露的措施。而在有些国家,疫情之所以持续蔓延,关键就在于无法实施有效减少暴露的公共措施,或仅仅实行“社交距离”等效能相对较弱的手段。

 

    脆弱性是衡量主体抵抗威胁能力的指标。主体的“脆弱性”评估通过两个角度衡量:一是抵抗干扰的能力,通常也被称为敏感性,用来描述体系中某个部分的变化会在多短的时间内导致其它部分也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就是,当病毒来袭时,你是否会发病。比如,疫情中有一些人是无症状感染者,这部分人就属于不敏感人群——虽已感染病毒,但是没有发病。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正在积极研发疫苗,就是希望提升人体的免疫力,从而提高抗干扰能力。二是修复力,即主体遭遇威胁侵袭之后,自我修整、恢复原样的能力,是一种稳定和平衡的自我恢复调节机制。比如,大部分确诊患者在药物等治疗的辅助下,得到治愈并恢复健康就是修复力的体现。

 

    综上可见,“有威胁”不等于“有风险”,风险是威胁、暴露和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仅有威胁、暴露和脆弱性三个因素之一或者其中两者,都不会产生风险,只有三者有交集的时候,才有产生安全风险的可能。基于此,我们可以将威胁、暴露、脆弱性与时间、空间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动态、多维的风险矩阵,对风险的客观性进行分析。中国为什么在疫情防控中取得胜利?风险客观性分析框架显示,新冠病毒的威胁将长期客观存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而人体对新冠病毒没有免疫力,在没有成熟疫苗和缺乏特效药的条件下,事实上我们能做的、最有效的减少风险的措施就是减少和避免暴露,而我们国家正是在这个方面做得最严格、最成功的,结果也是最有效的。

 

    进而又有一个问题,即“有风险”就“不安全”吗?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安全评价的主观性。当评价安全与否的时候,存在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即对风险造成损失的可接受范围。比如,我们拿出一部分资金投入到股市中,这些资金就会面临损失的风险,但如果你的资金比较充裕,虽然投入股市的资金面临风险,你会认为你在财务方面仍然是安全的。在当前的疫情防控中,我们采取的是“零容忍”,即对境外输入和本土新增病例都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形成对比的是,西方某些国家的政客,面对数万的死亡人数,仍然说“我们做的不错”。这两种对风险危害不同的接受程度使得其在抗疫措施上产生了本质的差别。因此,“有风险”不等于“不安全”,只有当客观的风险程度超过了主观的风险可接受程度时,我们才会判断为“不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对风险的治理是一种基于“成本—收益”的管理,为了将安全风险降低一个百分点,就需要考虑增加治理的投入成本。要想更安全,就要更大的投入。可以这样说,绝对的安全等于绝对高的治理成本。这种治理的投入受到决策者、专家以及公众对风险损失的判断、风险偏好、风险可接受程度的影响。有时候,人们为了节约投入愿意牺牲一点安全性。

 

二 我国城市生物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治理

    依据以上评估模型,当前我国城市生物安全风险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生物安全威胁具有高危害性,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全新挑战。现代城市面临多种生物安全威胁,涵盖突发性传染病、实验室意外泄漏、生物入侵、生物恐怖袭击等多样形式,并呈现传播快、隐蔽性强等特点。新世纪以来相继出现的非典、甲型H1N1流感、H5N1禽流感、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以及此次新冠肺炎等突发性传染病,都是典型的生物安全事件,给民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损失。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治理,这也是检验现代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二,我国城市持续暴露在生物安全威胁之下,日趋频繁的国际交流增加了暴露的几率。首先,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实验室泄漏、生物袭击等可能等都增加了人类暴露在生物安全威胁之下的可能性。其次,生物安全威胁一旦成功侵袭,受感染目标往往成为新的生物威胁源,成千上万倍地扩增。城市区域内人口众多、流动性强,部分地区和场所人员高度密集,如果突发生物安全事件,极易交叉传染,使影响范围迅速扩大,造成灾难性后果。再次,伴随国际交往的深入,生物安全威胁传播的广泛性更加凸显。此次疫情就明显体现出这一点,4月2日,国家卫健委国际司监察专员李明柱在发布会上表示,本次疫情已波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第三,我国城市的脆弱性较高,普遍缺乏抵抗生物安全威胁的能力。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首先,脆弱性体现在城市个体(居民)层面。个体对于新发传染病普遍缺乏免疫能力。其次,城市医疗系统具有脆弱性。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城市医疗体系将受到巨大冲击,病患数量的迅速增加将极大挑战城市的医疗承受能力。再次,就城市整体而言,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往往需要封闭污染区域、限制公共交通、隔离高危人群、启动紧急医疗救援等,这会直接影响城市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城市的瘫痪。

 

    因此,从威胁、暴露和脆弱性角度看,生物安全风险具有高危害性、传播广泛性以及防控高难性等特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能影响我国城市战略发展的大局和进程。展望未来,可从减少威胁、避免暴露和降低城市脆弱性角度,推进我国城市生物安全风险的科学治理:首先,要提高的全民的生物安全意识,树立依法防范生物安全风险的理念,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方式,避免和减少避免暴露的可能。其次,应强化保障和维护城市生物安全的科技和人才支撑,着力提升城市抵御风险的能力。生物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诊断防治、救援处置等需要大量先进技术作为支撑,亟需微生物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传染病学,以及计算机、信息、传感等多学科和技术的专业人才,强化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再次,还需优化城市生物安全的应急能力,增加城市“韧性”。以大城市发生重大疫情和遭受生物袭击为切入点,开展生物安全事件风险评估,形成模拟、演练、预警、决策、处置为一体的城市生物安全应对处置体系,从整体上提高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综合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

 

本文是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2018年度重大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2018MZD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部分内容已发表在2020年7月16日《法治日报•法治周末》第3版和2020年5月1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第5版。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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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清华大学中国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冲突管理、社会风险治理、危机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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